微微Y 发表于 2020-1-16 15:05:50

探寻南充楼市“团购费”的前世今生

近期的南充楼市颇不平静。闹得沸沸扬扬的“团购费”事件背后,购房者最关心的莫过于:买房过程中为何会出现中介收取“团购费”?这些未计入总房款的钱到底去哪儿了?购房者如何理性维权?针对“团购费”事件衍生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近日,南充相关部门通过房地产市场走访和群众信访处理,发布了关于“团购费”等信访问题的通告,围绕购房者心中的种种疑虑,作出了详细答复。官方通告 |“团购费”引争议 各方应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和群众的合法权益,2020年1月4日,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商品房“团购费”等信访问题的通告》(简称《通告》)。https://t1.focus-img.cn/sh740wsh/xf/xw/4f4b7612-cbce-4b06-af72-2fd468e87c03.JPEG根据《通告》显示的信息,商品房买卖是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之间的民事行为,三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其合法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都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反映和解决诉求。《通告》强调,针对当前出现的“团购费”等信访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务必积极主动化解。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等在经管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根据《通告》的内容,可以清楚的知道,无论是购房者、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各方都应该具有契约精神,遵守合同约定。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都应该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用理性的处理方式和态度才能解决好问题。据笔者了解,针对南充房地产市场存在的“团购费”、“服务费”、“中介费”等不规范现象,当地主管部门早已展开行动。2019年9月2日,南充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市辖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之外其他费用,凡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应坚决取缔。https://t1.focus-img.cn/sh740wsh/xf/xw/bc686246-d9f6-4be5-b49a-83420eb6e7ca.png随着9月2日新规的出台,南充房地产市场中关于中介房价外收取“服务费”、“中介费”等不规范现象已近乎“绝迹”。笔者注意到,2019年11月20日、21日,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政法规科组织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中心、市房管局嘉陵办事处、高坪办事处对市辖三区房地产市场就市场秩序、房价外收取服务费、中介费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交叉检查,特别邀请了南充日报社派员全程参与检查。在对随机抽取的33家房地产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后,市辖三区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良好,没有发现房地产企业还有价外收费,“小蜜蜂”沿街拉客,争夺客源的行为。中介回应 | 所谓的“团购费”实为“经纪人服务费”正常来说,房子作为大宗商品,价格应该与其他商品一样也是透明的。为何在买房过程还会出现中介房价外收取“团购费”、“服务费”等不规范现象,这些未计入总房款的钱到底去哪儿了?想要拨开“团购费”的层层迷雾,可能还得从“团购费”的前世今生说起。提到“团购费”,首先绕不开“渠道销售”这种新房营销模式。“渠道销售”一般指开发商在传统的自行销售和代理销售两种模式之外,选择由渠道服务商提供的线上或线下销售模式。渠道服务商通过媒体、电话、派单、拦访等多种方式,为开发商提供到访客户,提升销售业绩。据一位在南充长期从事新房业务的业内人士介绍,在南充,“渠道销售”模式最早出现2014年初,由某一线房企与国内某知名房屋电商平台合作引入,后者通过其“全民营销”平台给项目导客,然后收取购房者每套5千元左右的佣金。当时南充的房地产市场在调控高压下进入转型期,开发商营销费用大幅缩减,传统的坐销模式受到质疑,能为开发商做客户导流这种新的渠道模式很快被效仿。由于准入门槛低加上利益回报丰厚,大量的人被吸引进来。之后的几年,在南充火热的房地产市场下这个新兴行业持续壮大,除了数量不断增多的各种“渠道”、“分销”机构外,大部分中介机构也涉足其中。而购房者口中所谓的“团购费”,其实就是中介机构收取的“经纪人服务费”。近日,一则南充中介机构就《关于“团购费”等信访问题的通告》(简称《通告》)刷屏南充地产朋友圈。该《通告》明文写道,中介机构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向客户收职合理服务费,称之为“经纪人服务费”,因服务内容种包含依托中介机构资源获得购房让利,故该项费用随后在客户与客户交流过程中,被客户称呼为“团购费”。https://t1.focus-img.cn/sh740wsh/xf/xw/ee5a6d16-d364-4c52-934c-7c5117e40231.JPEG按照南充中介机构的说法,目前南充楼市发展稳健迅速,同期在售楼盘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导致购房者与开发企业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中介机构在这种环境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收取“经纪人服务费”是合法合规的。但目前实际的的市场中,很多人对于“经纪人服务费”存在很深的误解,大部分都认为跑跑腿,看看房就可以拿好几万的“经纪人服务费”。而实际交易过程中,中介付出了相应的劳动和服务。在日常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类似的工作性质,比如代购、买车票需要手续费,大部分都是没有异议的。正如南充中介机构在发布的《通告》中所示,他们为客户提供了“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楼盘推荐,帮助客户寻求优质房源,根据客户需求匹配相应楼盘并带看”、“购房者对楼盘满意之后帮助其申请最犬优惠”、“带领或协助客户准备征信、流水、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收入证明”等系列服务。而在这些服务背后,还有很多隐性的成本,比如时间、店面、人力、管理等成本等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试想一下,如果不收取“经纪人服务费”,中介的劳动收入变少,那么自然的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会有所下降,服务质量的出现问题,后续出现的问题当然会变多,比如买到被查封的房子,没有产权的房子等。律师说法 | 购房者想要维权应该怎么做?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不断深入,南充的房价正在趋于平稳,消费者购房更加理性。谈到饱受购房者质疑的商品房“团购费”,四川惠博律师事务所的何春律师认为,团购意即团体购物,是薄利多销策略下的一种商务模式,通过组团购买,提升用户与商家的议价能力以此获得商品让利。从事团购服务的商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团购费”或“服务费”。“在现行法律法规层面上,还没有专门法律对“团购费”予以规定或者禁止。“团购费”本质是一种中介居间服务费,其应当受《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调整。”何春律师认为,消费者与中介机构签订了团购服务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也可查见多地法院对收取“团购费”类似的中介服务费予以确认的判例。如果“团购费”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购房者想要维权应该怎么做?“消费者与房屋中介机构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双方因签订团购服务协议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起诉等多种方式处理,也可以按程序向监管部门投诉。”何春律师提醒,购房者无论以何种方式,都应当理性维权、依法维权,这是维护公共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保障。
来源:搜狐焦点成都资讯

Amo 发表于 2020-1-16 16:37:02

帅的有格调 发表于 2020-1-21 15:25:26

呵呵

南充卖房子的猫 发表于 2020-3-15 11:53:19

什么团购费,不存在的,我们的价格比开发商便宜到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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